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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对中国柑橘罐头征收反倾销税 中国桔罐行业踏上抗辩之路

2020/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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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面对欧盟反倾销税的围剿,眼下部分中国柑橘罐头企业正踏在一条抗辩之路上。欧洲委员会于上月公布了中国桔子罐头反倾销案的初裁结果,参与此次桔罐反倾销案应诉企业分获330-482.2欧元/吨不等的初裁税率。
  价廉物美的中国产柑橘罐头眼下正面临欧盟反倾销税的围剿。2007年11月初,包括浙江黄岩第一罐头食品厂在内的企业向欧委会递交了“分别裁决地位申请”,浙江黄岩第一罐头食品厂并作为此次重点调查企业之一,公司于2008年1月初正式向欧盟递交“橘子罐头倾销案大问卷”。
  “一起应诉的企业有3家,已经递交了抗辩书。”现在大家寄望于未来税率能在初裁税率基础上再降低一些。
  “我们的出发点是打掉对方反倾销税,如果不行,则希望能尽量降低税率幅度。”蒲凌尘表示。
  据了解,此前接“西班牙全国加工水果和蔬菜协会联合会”提出申诉,“欧洲委员会”于2007年10月20日对有关进口产品进行调查;并于同年11月份对所有从中国进口的柑橘罐头进行登记。
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蒲凌尘表示,国内企业应提高主动应对意识。“由于中国的橘子罐头食品在欧洲占据有利位置,眼下并不担心影响销售。”眼下的税率企业还在承受范围之内,“但如果再扩大税率,就很难说了。
  蒲凌尘表示,鉴于抗辩书已经提交,估计5个月后方可望有结果,“在法律上有些地方是可以把握的,但也不排除不准确、不合理性和任意性。目前来说结果还很难判断,但由于中国在对方市场占据95%的份额,所以也不能说完全没有主动性。”
  “面对反倾销,企业应该采取既来之则安之的态度,逃跑开溜不能解决问题,应该有规划地进行反抗。”蒲凌尘表示,相对于前几年的消极逃避态度,眼下国内的企业主动应对者多了起来,但多数企业主动应对意识仍然不强。
  2008年7月30日,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代表应诉企业提交了关于初裁的抗辩意见,并于10月28日提交了价格承诺的申请。
  2008年11月10日,欧委会发布终裁披露,并建议对来自中国的桔子罐头征收反倾销税。浙江黄岩第一罐头食品厂的终裁关税为361.4欧元,其它中国桔罐生产企业进入欧盟市场将征收490.7-531.2欧元。
  2008年11月20日,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代表应诉企业提交了关于终裁披露的抗辩意见,并于11月20日和12月2日,代表应诉分别提交第二次价格承诺的申请。
  2008年12月14日,浙江黄岩第一罐头食品厂董事长吴永进与商务部公平贸易局及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领导一同前往欧洲参加橘子罐头反倾销案终裁听证会。欧委会于2009年1月公布了欧盟橘子罐头反倾销案终裁结果,维持给予浙江黄岩第一罐头食品厂征收361.4欧元/吨税率;其它企业将给予征收490.7-531.2欧元/吨不等的终裁税率,期限为五年,即从2008年12月30日起实施。
2009年1月13日商务部公平贸易局联合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在浙江黄岩召开“欧盟橘子罐头反倾销案情况发布会”,并针对终裁结果敦促欧盟加速复审,目标是采取价格承诺,同时,会同相关橘子罐头生产企业进行“市场经济待遇”应诉作了具体部署。浙江黄岩第一罐头食品厂通过此次应诉也积累较多抗诉的经验,也在行业中树立一定的影响力。